规章制度

贺州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日常管理办法(试行)

ǀ 发布日期:2024年01月30日ǀ


为了保障电子阅览室的正常开放,加强电子阅览室的日常管理。结合本馆实际,特制订本管理办法。

 

一、开放时间

西馆:周一至周日8:0021:40

东馆:周一至周日8:0012:00,14:3017:30,19:0021:40

 

二、管理模式

采取“上机自助式+管理人工式”相结合。

1.上机自助式,是指上机电脑由读者自行开机关机、自行使用。

2.管理人工式,是指管理员做好环境卫生保洁、设施设备管理、读者上机督导、安全隐患排查、设备故障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 

三、岗位设置

1.主管理员1名,由阅览流通部的馆员担任。

2.副管理员若干名,由勤工助学学生、义务馆员担任。

 

四、值班要求

1.主管理员值班要求:每周上班时间为35小时,其中刚性值班时间双休日值班不少于4小时,周一至周五晚上值班不少于3小时,周一上午8:00—12:00,周三下午14:30—17:30;其余21个小时为自主安排值班时间,但连休时间不得超过2天;值班安排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报告具体值班时间。没有安排值班时间,在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,如有特殊情况,接到电话通知后要做到及时到达现场处理相关业务。

2.副管理员值班要求:在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,主管理员值班之外的时间安排副管理员值班,履行主管理员的岗位职责。位职责。

 

五、岗位职责

1.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严守工作纪律,热情服务。

2.熟悉本室管理软件的使用,做好设备故障检查、简单维护及维修上报。

3.严格执行上机制度,严禁读者使用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。

4.杜绝读者浏览不良网页,严格遵守上网的有关规定。

5.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确保本室的安全。

6.按照《电子阅览室日常工作指南》做好本室日常管理工作。

 

六、使用规则

1.读者凭本人借阅证(卡)上机、上网。除书籍和学习用品外,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进入本室。

2.本室电脑仅供本校师生检索馆藏数据库等电子资源、查询网上相关学术信息、收发电子邮件、从事专业课程学习使用。

3.读者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及电子阅览室管理的相关规定,严禁访问非法网站和色情网站,严禁查阅、复制、制作、传播有损国家利益和违法、违规的信息,禁止恶意下载本馆电子书刊资料。违者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4.禁止私自更改或删除机器的设置,不得拷贝机器上的程序、安装任何软件。对使用非法程序破坏系统正常运行或利用非法手段盗取他人信息者,报学校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5.注意用电安全,不得使用笔记本电脑及其他电器设备,不随意触摸电源插座及其他电器,若发现机器过热、软硬件故障和其它安全隐患等问题,须及时报告管理员检查处理。

6.读者应讲究文明礼貌,保持室内安静、整洁,严禁携带零食、饮料入内,不大声喧哗,不吸烟,不吃零食,不乱扔杂物,个人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状态。

 

七、本办法由学校图书馆负责解释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。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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